1、材料审批报送时间一般要求提前出访国外时间2个月以上。具体要求查看本院网站http://www.yaas.org.cn/ ,点击“合作交流”中“政策法规”——“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际交流合作管理办法(试行)”。
2、出国办理签证所需材料查看“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://www.yfao.gov.cn/”,点击“因公出国(境)业务”查看相关要求及下载填报相关表格。《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》需一式二份;邀请函和日程翻译件除原件外,还需交复印件一式三份;其它一份即可。有的国家所需签证材料除一般材料外还有特别要求,具体查看“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://www.yfao.gov.cn/”。点击“因公出国(境)业务”,点击“外国签证材料”,点击相应国家。
3、获国家外专局资助出国培训项目的,因要报国家外专局审批,手续复杂,因此审批材料报送时间一般要求提前出访国外时间3个月以上,另加材料查看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://www.ynrs.gov.cn/ ,点击“办事指南”查看相关要求。
4、为了缩短办理时间,报送相关出国材料同时,须提供政审材料《云南省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表》(提供一式4份,出国时间超过180天的提供一式5份,用16K纸双面打印)报送至国际合作处送院人事处政审;正处级以上和政审在有效期内的不需填报《云南省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表》;但出国时间超过180天的人员需报省委组织部审查,均要填报《云南省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表》(提供一式5份)。《云南省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表》中“政治表现”一栏需体现以下五方面的内容:(1)思想表现;(2)没参加非法组织;(3)政治历史清楚;(4)不属于禁止出国人员;(5)多次出国人员要写上几次出国表现(如是否能完成出访任务并按时返回)。
4、各单位接到外办的任务批件后,先到国际合作处核定用汇额度,然后到省财政厅涉外处办理批汇手续,再按批准额度到指定银行购汇。回国后一个月内办理结汇手续。
5、回国后7天内交护照及责任承诺书,需同时交出国总结书面一式3份及电子版。